服务业创新节点总体传播特性重构的过程,并非一个简单的规模增加,而是具备一定产业属性及部门创新程度制约下围绕创新优势与创新吸收的“秩序惯性”(Agneessens,Skvoretz,2012)[3]。而进一步的创新网络节点获取KIBS对接服务使得创新溢出效率差异,表现为主体之间跨越区域甚至向跨国协作的角度转变既有创新模式,形成要素、资源更具对接形态特征的协同关联,由此基于创新基本要素的传递,形成包含创新溢出在内的创新异质性特点(Nieto,Rodríguez,2010)[4]。
综上所述,创新主体在实现创新溢出及其效能层次提升的过程中,通过劳动力、资本、知识溢出要素从双向交互向多向网络传递演进;通过溢出差异形成的要素分配,使得KIBS创新成为围绕创新资源要素的有机分配网络,而不是创新要素累积的线性堆积的“仓库”。
三、网络节点与创新绩效关联测度
1.研究假设
结合上述分析,研究设置网络节点以及KIBS创新溢出的理论模型并进行相应的检验假设。
假设1:联结企业通过其网络中心度正向作用于溢出意愿,并进一步传递对KIBS创新溢出的正向影响
假设2:联结企业通过其网络中心度正向作用于溢出能力,并进一步传递对KIBS创新溢出的正向影响
假设3:非联结企业通过其网络中心度正向作用于溢出意愿,并进一步传递对KIBS创新溢出的正向影响
假设4:非联结企业通过其网络中心度正向作用于溢出能力,并进一步传递对KIBS创新溢出的正向影响
2.变量与问项设置
研究向我省66家企业负责管理创新或技术部门人员发放问卷122份,回收95份,除去无效问卷,共计有效问卷86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70.49%,问项设置及相关变量具体如下:
(1)解释变量。结合创新网络节点属性构成,将解释变量分为KIBS联结部门和非联结部门的网络中心性,借鉴Giuliani和Bell(2005)[5]、Rothaermel和Alexandre(2009)[6]等人的问项设置,分别按联结企业网络中心度(Connected Concentration of Innovation Network,CCN)以及非联结企业网络中心度(Unconnected Concentration of Innovation Network,UCN),设置问项:其他企业熟知贵公司作为创新主导企业的地位;贵公司与其他企业之间建立创新业务的协作容易;贵公司是其他有创新业务需求企业的主要服务提供者;贵公司经常因为产品创新或生产服务向其他企业提出创新协作需求;贵公司不需要经由其他企业作为媒介与外部达成创新协作。
(2)中介变量。关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创新网络节点,本章引入了关于创新溢出意愿的中介机制变量。根据Reagans和Mcevily(2003)[7]的观点,存在于任何扩散机制网络的节点与非节点之间的传输联结并非一定是直接线性联结的情形,其中的节点部门对于非节点部门扩散不仅是要素传导和集聚的客观事实,更是对于联结部门与非联结部门之间关于创新溢出利益获得分配机制的协同。这种协同按照创新溢出的利益获得路径不同,可以形成关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溢出基础、溢出后续储备以及动力条件。
为此,本章针对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创新溢出网络的节点特征,借鉴Argote,Mcevily和Reagans(2003)[8]、Sroka,Cygler和Gajdzik(2014)[9]等人的量表,围绕创新溢出意愿分别按照联结、非联结部门设立问项如下:
①联结企业溢出意愿(Connected Motivation of Innovation Spillover,CMS)的问项:贵公司愿意动用充足的人力资源用于公司向其他企业进行创新协作;贵公司愿意利用必要的设备用于公司向其他企业进行创新协作;贵公司愿意投入稳定的资金支持公司向其他企业进行创新协作。
②联结企业溢出能力(Connected Capacity of Innovation Spillover,CCS)的问项:贵公司向其他企业创新溢出协作的联结渠道畅通;贵公司具有向其他企业进行创新协作的丰富实践经验;贵公司与其他企业创新协作能帮助对方实现创新产出改善。
同时,对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创新溢出非联结主体的溢出意愿,本章还从渠道、资源配置等角度设定相关问项。因为尽管在创新溢出网络中具备了类似于神经元特征的能动溢出节点、非联结部门的能动汲取需求,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创新仍然存在劳动力、资本以及知识创新要素跨部门流动过程中无法直接主观配置的客观流动约束。为此,研究将创新主体配备相应资源与对口创新协作管理制度作为溢出意愿进行问项考量。另外,将非节点部门的创新溢出接收部门关于创新溢出的接收意愿作为溢出意愿的反向问项,以调节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在创新溢出过程中的知识溢出传播交互的流通性。
③非联结企业溢出意愿(Unconnected Motivat
在智能手机产品实力还不那么成熟的年代 ,功能的性能上限 ,几乎是由行业公共协议所决定的 。这也是为什么在QC 2.0盛行的时代大家的快充功率都统一为18W ,在Qi协议开始普及的时候 ,大家的无线充电功率都是从5W起步 。
除了充电领域之外 ,在无线传输方面各家产品基本都要准守行业协议 ,在频率和功率上保持默契 。到后来 ,智能手机在无线连接方面的进步也是和行业协议的进化保持着一致的脚步 ,我们只有期待Wi-Fi 6、蓝牙5.0等协议的出炉 ,才能等到手机端的性能提升 。
其他行业的情况也差不多 ,行业标准往往代表着某一个环节的性能上限 。由厂商共同推动的行业协议标准进步 ,最终会促使产品的性能得到提升 ,而且还能起到规范行业各个环节的作用 。
但你是否已经发现 ,这两三年来智能手机厂商已经不再在发布会上强调他们的充电规格采用了这家哪家的充电协议 ,只是说自己的产品功率可以去到多高;在无线连接方面 ,华为捣鼓出了Wi-Fi 6+技术 ,有人认为这又是一个跳脱出行业默契的私有协议 。
就如标准件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工业发展一样 ,行业协议的到来让智能手机度过蛮荒 ,并快速成熟达到如今水准 。然而 ,智能手机的发展还是超出大家的想象 ,部分标准协议所规定的性能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竞争的需求 。
单干实属无奈之举
从成本的角度来看 ,手机厂商推出私有协议是一件不太划算的事情 。私有协议意味着关键技术需要自主研发 ,关键零部件需要进行定制 ,其成本必然要比使用行业公共标准高得多 。
但尽管如此 ,中国手机厂商推出私有协议的技术却成为趋势之一 ,尤其是在充电领域最有代表性 。
目前 ,依然坚持行业公有标准的厂商越来越少 ,OPPO、华为更是几乎没有使用过任何行业协议打造功能 ,VOOC闪充和SuperCharger华为超级快充均是采用了私有协议 。
无线充电方面的情况也是差不多 ,而且使用私有协议的情况更加常见 。目前主打无线充电的小米、OPPO和华为等厂商 ,均采用私有协议完成充电 ,主力使用Qi无线充电协议的大厂就只剩三星和苹果 。
究其原因 ,一些行业公有的充电协议如QC、PD等出于兼容性的考虑往往不会把快充功率做得太高 ,但在中国市场里充电功率已经成为重要的卖点 。中国市场的快充功率比拼已经不是30W、40W这种程度 ,而是来到了50W、65W ,但无论是QC还是PD ,在手机端都没有较好的解决方案 。
无线充电的情况也是类似 ,兼容性最强的Qi协议最高只能支持到15W的无线充电 ,这无论是在实用性还是营销性上都搬不上台面 。相反的是 ,采用私有协议的OPPO、华为把无线充电做到了40W水准 ,小米则是做到了30W ,如果寄望Qi协议 ,那么这些品牌就无法把无线充电功能做成产品卖点 。
不难看出 ,是否采用私有协议需要看具体的产品需求 ,也要看具体市场的大环境 。三星、苹果的手机在充电等领域更倾向于使用通用标准是出于成本和市场政策的考虑 ,和中国本土手机厂商的出发点不一致 。
国内激烈的竞争环境迫使手机厂商只能出奇招 ,想要抢先友商一步那么只能倾注更多的资源推动技术进步 ,正如我们常说的求人不如求己 。在行业内卷、转向存量市场的情况下 ,国产手机厂商在未来可能会推出更多的私有协议和自研技术 ,而具体的模式有可能是和供应链进行合作 ,就像华为和索尼合作研发传感器一样 。
遵循行业标准有何必要 ?
尽管部分通用标准和协议已经跟不上市场的竞争 ,但他们依然不可或缺 。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 ,通用标准和协议都是手机行业最关键的技术之一 ,任何的智能手机不可能脱离行业协议独自生存 。
通用标准和协议的出现为智能手机的可用性打下基础 ,保证了手机体验的下限 。
就算部分手机厂商推出了私有协议让某些卖点变得更为突出 ,但他们依然会向下兼容行业通用协议 ,而不是将他们排除在外 。这样设置的原因是 ,消费者在使用第三方配件时依然能够获得至少达到行业平均水准的体验 ,基本体验是有保障的 。
例如 ,部分品牌的手机除了支持原厂的私有充电协议外 ,也会向下兼容一些行业公用协议例如QC或者USB-PD等等 。因此 ,这些手机在使用第三方充电头充电时虽然速度没有那么快 ,但至少可以获得快充等级的体验 ,不至于要充电大半天才充满 。
还有一个更加直观的例子 ,华为的路由器新品虽然主打Wi-Fi 6+特性 ,但也相当重视对现有的主流制式Wi-Fi 6的支持 。道理很简单 ,想要完美发挥华为Wi-Fi 6+特性消费者需要同时使用华为路由和华为手机 ,但大多数消费者可能都没有这个条件 。
同理 ,其他私有协议功能想要生效 ,也必须严格遵守厂商给出的使用方法 ,使用指定的配件 ,兼容性自然无从谈起 。因此 ,厂商们必须考虑大多数消费者的使用场景 ,而兼容行业通用标准和协议 ,则是降低消费者使用门槛和提升产品大众吸引力的有效方法之一 。
对体量没那么大 ,研发投入没有那么充足的中小型厂商来说 ,拿来主义反而是一个更合适的决定 。通过使用行业的通用标准和协议 ,小厂商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得行业平均水准以上的产品表现 ,一个完整的通用标准和协议往往意味着完整且可靠的解决方案 ,这是小众产品快速跟上行业队伍的唯一捷径 。
同时 ,不同领域的情况也需要具体分析 ,例如在芯片领域事实已经证明 ,公版架构的性能和稳定性要比非公版更好 ,选择公版架构反而是提升竞争力的做法 。不难看出 ,利用私有协议可以让长板更长 ,而借助通用标准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短板劣势 。
但从整个行业发展的趋势来看 ,私有协议大有爆发的势头 ,未来会有更多的手机厂商加入自主研发的私有协议 ,从而获得有别于对手的竞争优势 。但是 ,私有协议出现的地方多数为周边配置而非核心功能 ,受限于研发能力和行业话语权 ,在SoC、DRAM等领域大多数厂商依然只能遵循既有规则 ,毕竟像苹果、华为这等拥有自研半导体能力的厂商还是凤毛麟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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