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商标租赁引争议品牌价值需管理
第一部分案例介绍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达一纸裁决: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香港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这份裁决书让“王老吉”和凉茶市场的受关注度迅速上升。
一、王老吉品牌的发展
凉茶,源于我国两广地区,是一种由中草药熬制,具有清热去湿等功效的药茶。在老字号凉茶中,以“王老吉”最为有名,至今已有近200年历史,素有“凉茶王”之称。
王老吉凉茶虽然是很受岭南等地市场的欢迎,但因为其产品形态问题,始终难以摆脱“地域性产品”的特征。直到1992年,当时的羊城药业利用传承了一百多年的凉茶配方开创性地生产出盒装王老吉和罐装王老吉凉茶,成为国内最早的凉茶植物饮料,这才使得王老吉凉茶的大规模推广成为可能。
1995年,羊城药业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合同,授权鸿道集团在一定期限内(至2000年)生产经营红色罐装和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而其自己生产绿色盒装的王老吉凉茶。但当时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么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合作协议,不仅仅将王老吉凉茶带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更带来了中国饮料市场的一段奇迹。
鸿道(集团)刚接手“王老吉”时,由于凉茶的定位不清晰,陷入了一种“介于药饮和饮料之间”的尴尬。于是,鸿道集团聘请广州成美营销顾问公司对“王老吉”进行了重新定位,明确了“凉茶是饮料”的行业定位,竞争对手应是其他饮料。尤其突出了王老吉凉茶是“预防上火的饮料”,其独特的价值在于——喝红罐王老吉能预防上火,让消费者无忧地尽情享受生活,并开始大量投放“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甚至拍摄了一部讲述王老吉凉茶创始人行医的电视剧《岭南药侠》。
于是,中国的凉茶市场上演了这样一段奇迹:从2002年到2003年,仅一年时间,王老吉凉茶的销售额从1.8亿元到飞跃至6亿元,并且在随后的几年继续保持着惊人的高增长,至2010年,年销售额已达190亿元(含盒装)。
二、商标租赁引发争议
1.“王老吉”商标被出租
就在大家期待着“王老吉”发展成为中国的可口可乐的时候,一场令世人瞠目的商标争议大案拉开了序幕。事情的原委要从双方签署的一系列协议说起。
1995年,活跃于粤港两地的贸易批发商陈鸿道,与香港王老吉的后人王健仪进行了接触,并获得了王老吉凉茶的配方,但由于王健仪仅拥有香港及海外的商标所有权,欲在内地经营凉茶饮料的陈鸿道只能与当时的羊城药业寻求合作。于是,羊城药业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合同,取得了在一定期限内(至2000年)生产经营红色罐装和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授权,而羊城药业自己生产绿色盒装的王老吉凉茶。
1997年,广药集团资产重组,成立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赴香港上市,并且“王老吉”品牌进入了广州药业。同年2月,广药集团又与鸿道签订了“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
2000年,广药集团授权许可鸿道集团在红色罐装凉茶饮料上使用注册证号为“626155号”的王老吉商标10年,期限从2000年5月至2010年5月。
2002年,广药集团又与香港王老吉达成共识,就“王老吉”商标的海外使用权问题,双方签署了10年使用权转让协议,使得广药集团的“王老吉”产品得以打通海内外市场。由此,广药集团、香港王老吉家族和鸿道集团三方正式形成三角业务关系。
2002年至2003年间,双方又签署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延长至2020年。
2.商标租赁合同中的瑕疵
香港鸿道集团将凉茶业务交由其全资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来运营。到2008年之前,双方的合作还是共赢的。一方面,当时的广药集团并没有完整地利用“王老吉”商标的计划;另一方面,加多宝对王老吉的改造也会对广药自己生产的绿色包装王老吉销售有提振作用。
但此后,广药集团开始构架“大健康产业”战略,亟须“王老吉”这样极富影响力的品牌。于是,这对合作伙伴在“王老吉”商标使用费和使用年限上开始出现分歧。而双方在2002年和2003年签署的两份补充协议存在一定的瑕疵,这成为了广药集团索回商标权的切入点。第一份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将“王老吉”商标使用权时限延长至2013年,第二份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则更是延长至2020年。而在这两份补充协议签订之前,广州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分别收受鸿道集团公司董事长陈鸿道贿赂的200万元港币和100万元港币,总计受贿300万元港币。
于是,2010年8月30日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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